中办 国办印发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 八大工程营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
2022-05-26浏览次数: 864
5月23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,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以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,强化规划引领,统筹资源要素,动员各方力量,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建立自下而上、村民自治、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,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,求好不求快,干一件成一件,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,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。
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,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。《方案》确定的工作原则为:尊重规律、稳扎稳打;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;注重保护、体现特色;政府引导、农民参与;建管并重、长效运行;节约资源、绿色建设。
《方案》提出的行动目标为:到2025年,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,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,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、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,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,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,农民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进一步增强。
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《方案》提出12项重点任务。围绕乡村道路、供水、能源、物流、人居环境等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实施八大工程。其中,道路方面,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,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;能源方面,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,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,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;人居环境方面,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,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,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、黑臭水体治理,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等。
《方案》还强调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。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,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。
此外,围绕强化乡村建设要素保障,方案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措施。明确中央财政、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土地出让收入、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乡村建设具体要求,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;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,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。
《方案》还提出,建立自下而上、村民自治、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。
中央农办相关负责人在解读《方案》时指出,实施乡村建设行动,必须坚持数量服从质量、进度服从实效,求好不求快,以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,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。
(文章来源于慈善公益报)